骨伤疾患遵循四个原则——动静结合、内外兼治、筋骨并重、医患合

文章来源:健康时报 2018-09-14 11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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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,“伤筋动骨一百天”。筋骨一旦受伤,往往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休养才能痊愈,调养得好才不至于留下后遗症。从现代医学来看,一般骨骼和软组织修复大都需要两三个月,但也不能一概而论,例如儿童大腿骨折基本一个月左右就可愈合,而成年人大腿骨折往往三个月都难以痊愈。

中医把“筋”和“骨”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看待。“伤筋动骨一百天”其实仅仅是“筋骨并重”调治原则的部分体现。中医治疗筋骨的损伤,需要根据病人的年龄、职业、伤情、骨折部位、身体状况等具体分析,进行治疗和康复。总结起来,中医治疗骨伤疾患遵循四个原则———动静结合、内外兼治、筋骨并重、医患合作。

动静结合。受伤初期应该完全静养,避免受伤部位承重或移动,待伤处依靠自身的修复达到初步连接后,便可通过适当的活动来帮助其恢复原有的弹性和韧性。但过于静养,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也不行,那样会导致关节僵硬、功能障碍等问题。

正确的做法是根据伤情尽早开始恢复性锻炼,但要避免过分活动,以免留下后遗症。例如,手指肌腱断裂通过手术缝合修复后,在术后第一周即可对伤指进行轻度的被动牵拉活动,能有效降低肌腱粘连发生率。

另外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,受伤后较长一段时间内,伤处需要“温养”。例如最常见的踝关节扭伤,要避免冷水冲淋或者受风着凉,最好佩戴护踝,否则容易导致局部遗留隐痛、天气变化时足踝不适、易于反复扭伤等后遗症。

内外兼治。内指全身,外指局部。中医认为,肝主筋,肾主骨。在损伤早期,通过内服活血化瘀类中成药,可以减轻肿痛等症状;中后期则通过补益肝肾、强筋壮骨来促进恢复。

以崴脚为例,经医生检查排除骨折脱位后,重在局部外治法。早期可服用三七胶囊、云南白药、桃红四物汤等活血化瘀类中成药,配合局部外敷消炎散,佩戴护踝、支具或石膏固定;中期可服用和营止痛汤、新伤续断汤等,继续固定,每天多活动脚趾、膝关节及小腿肌肉;后期可服用舒筋活血汤,纠正不当的走路姿势,选择更为舒适的鞋子,防止再次扭伤。损伤的中后期均宜用盐包热敷伤处,加入少许生姜片或葱须,活血效果更好;还可以用加入白酒或醋的热水泡洗后,按揉伤处三五分钟,以感到酸、痛、痒为度。

筋骨并重。《黄帝内经》有云:“骨为干”、“筋为刚”,筋骨并重指的是软组织与骨的调治,二者不可偏废。骨折早期治筋,可利用筋对骨的牵拉、约束作用,更好地达到骨折复位的目的;中期调筋可改善骨折部位的血液循环,促进骨折愈合、筋脉柔和畅通;骨折后期养筋具有疏通经络、濡养筋脉之效,促进骨折肢体功能恢复。

医患合作。整个治疗和康复过程都需要医患的相互配合。患者要听取医生的建议,在损伤早期和中期要坚持固定伤处,坚持抬高伤处肢体消肿,给软组织以充分的休息时间和环境,并且要在医生指导下敢于进行伤处肌肉收缩的锻炼,后期在支具保护下进行锻炼、按摩和熏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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